(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资;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其标准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每人每年200元,个人会员每人每年10元,团体会员每人每年50元。
第二十九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议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秘书处设立会计、出纳人员。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和中药材产业的民展。
第三十条:本会的财务状况必须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会完成宗旨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www.dxs89.com第三十三条: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中药财产业。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输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县中药材协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