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守党的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共产党员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严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党内生活的各种规矩。坚持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社会稳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完成党的各项任务,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明确指出: “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铁的纪律作保证。在党的历史上,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过明确规定。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曾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专题作过《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讲话。几代中央领导人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表明,严明的纪律始终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同时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
党的纪律内涵广泛,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因为它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管总的。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的:“政治纪律加强了,有利于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减少腐败问题的产生。” 当前从我县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主流,是基本的方面。如果没有这一条,近几年我们就不可能战胜接二连三发生的自然灾害,经济社会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但也应看到,目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的倾向,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跟着错误的东西跑;有的信谣、传谣、公开议论党和国家领导人;有的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能完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有的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的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或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有的对上级的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使之难以真正落实;有的奉行部门利益至上,执行政策讨价还价,打折扣,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等等。这些都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我做起,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纪律观念,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团结和形象,不讲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尤其是不能听谣、传谣、信谣、造谣,无中生有,挑拨是非,影响组织的团结和形象。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要通晓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新近颁布的具体条例和规定,分清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的界限,明辨是非,养成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习惯,经受住考验。要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勇于同违反和破坏党的纪律的人与行为作斗争。 www.dxs89.com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任何人可以例外;二是党员如果违反了党的纪律,不论什么人都要受到追究,并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坚持人人平等原则,这是由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所决定的。我们党内一切成员在政治上和履行党员的义务方面,是完全平等的,党内也只能有一种为一切党员所共同遵守的统一的纪律。如果党的纪律只管一部分人,却管不了另一部分人,那就破坏了党内同志间政治平等这一无产阶级的政治原则,破坏了纪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从近年全国查处的违纪案件分析看,大量的违纪者并非因为不懂纪律。他们之所以敢于明知故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地方的党组织纪律涣散,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该追究的不追究,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口头上也说要严格执纪,但一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就怕查死了经济,查没了政绩,查坏了形象,往往下不了手;有的以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处理。这样一来,党的纪律没有了,党的一系列大政策、大策略也没有了。对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党员的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也不论是机关还是基层组织,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遵守和执行纪律,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坚持党的纪律的同时,共产党员还要自觉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来行使执政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做维护统一的表率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气氛浓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过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党的创建到遵义会议之前。在这一阶段的前期,我们党还是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党在创建初期,当时提交中共一大讨论的党纲就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但党当时毕竟处在幼年阶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党内民主发扬得不够,特别是陈独秀在党内实行家长制领导,使革命遭受严重失败。以后以王明为代表的三次“左”倾错误也同样把集中制推向极端,压制党内民主,搞“一言堂”,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又使革命遭到很大挫折。第二阶段,从1935年五月遵义会议到1957年上半年。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错误对党内的统治,我们党开始建立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也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来,并且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包括周恩来、朱德等同志的坚强的领导集体,党内民主集中制有了很大发展。这以后,党内虽然也曾出现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倾向,但中央采取了很多措施,特别是 1948年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以及中央九月会议作出《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有效地克服了分散主义倾向,使民主集中制又有发展。一直到1957年上半年,由于党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事业的迅速发展,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第三阶段,从1957年下半年到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一阶段,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可惜好的传统没有能坚持下来,形成严格完善的制度,以致从 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终于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第四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这个阶段,我们党充分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在原则的规定上更为全面准确,例如十六大《报告》和新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概括,就更加准确,而且在制度建设上也取得很大进展,因而党内的民主空气一年比一年浓厚,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年比一年加强,有力地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www.dxs89.com
,共产党员要在政治上始终保持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