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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02-11 17:09:49  浏览次数:333次  栏目: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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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三个“一号文件”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农业部门职能,深入实施惠民工程,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强化“绿剑”执法护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一、我市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现状

  (一)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

  1、实施“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从农业产业提升,市场拓展、护农保障、科技支撑、内外互动、农业生态工程等方面,解决农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通过“惠民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XX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4.7亿元,比上年增长9.5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50元,比上年增长15.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3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48家,超亿元的18家。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16家,比上年增加207家,增幅达40%,其中省级优秀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41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60.4%;共有社员4万人,带动农户38万户,占全市农户的56%;联结基地50多万亩,社员户均增收800元。

  2、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全市各地执行各项惠民政策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农民普遍感到满意。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我市把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作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和重要抓手,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去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达 27.97亿元,同比增长28.77%。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巨大效应: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大,农民负担逐年降低。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一是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 坚持“一个漏斗下”的原则,依法设立、调整、清理及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源头控制农民负担。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通过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张贴涉农收费价格表,发放《浙江省涉农收费简明手册》等形式,让涉农收费置于“阳光”之下。目前,全市所有农村社区都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内容及时更新。三是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将“限额制”落到实处。如莲都区、龙泉市、缙云县、庆元县、景宁县等5个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民订阅《农村信息报》。青田县所有乡镇债务由县财政承担,行政经费由县财政统管保障,全县村级订阅报刊平均额在500元左右,远低于限额标准。四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明查暗访和各种渠道查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一查到底,并按《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同时落实专项整改,做到警钟长鸣。

  2、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37名,赋予其监督、举报职责,并承担及时上报农民负担案(事)件和提供暗访线索的义务。去年各级监督员共走访了60多个村、300多户农户、30多个单位,提出农民减负工作意见建议和暗访线索120多条。二是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县(市),12个乡(镇)、21个村、 130户农户作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通过对监测农户的记帐观察,分析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日常收支,观察农民增收,监督涉农收费,监测农民负担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建立农民负担预警机制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完善农民负担月报制。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测网络体系。

  3、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得到完善。

        根据《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加强对村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每年我市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经省农负办批准公布后实施。去年的工价标准在30-50元之间,其中:青田县每日50元、松阳县每日40元、云和县每日35元,其余各县均为每日30元。20XX年,全市共有8个县69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涉及人数4.55万人,涉及筹资金额151万元,筹劳2.53万个,没有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4、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农民建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级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农村报刊征订等涉农收费、价格项目。对明查暗访中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整改,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去年全市共组织明查暗访 77次,发现并查处案(事)件6件,清退违规金额7.79万元。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得到了维护。

  1、农村财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共有179 个乡镇3347个村全面推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97.8%和96.1%,其中云和县全面实行了村财务会计、出纳统一代理的“双代理” 制度;141个乡镇2937村实行电算化管理,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77%和84.3%。3484个村实行财务公开,占总村数的100%,其中按季公开的村有3151个,按月公开的村有103个,龙泉、缙云、遂昌等县实行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利用电算化软件公开的村有2340个,占总村数的67.2%。 3484个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占总村数的100%,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以千村审计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去年全市共审计1409个村,其中:财务审计940个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58个村,村干部离任审计280个村,其他专项审计41个村;完成财务清理402个村。审计资金总额23亿元,发现违纪违规案件64件,涉案金额401.64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6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收回各类款项216.7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7万元,落实整改措施1461条,维护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松阳、遂昌、莲都区等已完成试点工作,共量化资产555万元,享受股份人口2716人,按股分红总额155.5万元。加大集体经济空白村、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推动集体经济发展。20XX年,青田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体经济收入不足2万元的村给予配套补足;莲都区财政安排75.8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云和县出台了《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以奖代补制度(试行)》,对当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万元,并能认真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的村给予4000元补助;遂昌县安排200多万元资金,落实62个项目,扶持村集体开展资源开发、闲置资产盘活、建批发市场、建民工公寓、农家乐开发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去年全市共争取省级村运转经费 1440 万元,比去年增加27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

  3、开展村级债务调查,指导村级债务控制化解。到20XX年12月底,全市农村村级债务总额近4.24亿元,涉及村数2624个。其中:因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达2.23亿元,占52.9℅;因发展除基础设施建设外的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达0.27亿元,占6.3℅;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达0.3亿元,占7.2℅;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替农户垫交农业税等国家税费而形成的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1.42亿元,占33.6℅。村级债权总额1.29亿元,涉及村数1366个。其中:因债务人死亡、倒闭、破产等原因不可能再收回的债权达777万元,占债权总额的6℅。通过调查,摸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债权的底数,为各级制订化解村级债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得到维护。

  1、加强权证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依法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注销,保证地证相符,切实落实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目前全市共签订家庭承包合同55.2万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1.3万份,分别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94.68%和87.96%。龙泉市、缙云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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