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生在线网公文范文策划方案公告通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01-01 10:07:14  浏览次数:288次  栏目:公告通知
标签:公告范文,通知格式,通知范文,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http://www.dxs89.com
7、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县专家组要迅速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指挥部和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决策参考。
(三)扩大应急
    1、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领域时,由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决定进一步措施,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全县趋于严重时,县应急委应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需要市或其他县(市、区)提供援助的,上报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领导机构请求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忻城县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展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报告。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如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份亡、失踪、被困,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由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新闻报道
    1、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区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42号)规定。 www.dxs89.com
2、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五)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由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或县应急委宣布现场应急结束,或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终止紧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2、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
3、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污染物或危险品的收集、现场清理、消毒、疾病预防、疫情监控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4、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安置场所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妥善处理。
5、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情况和当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等进行初步评估后,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赈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
    1、县民政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情况及灾民救济需求情况,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政府救济、社会救济,并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县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国际非政府捐赠款助款物。
    3、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事件,在事件中受害的单位、人员有权依法提请行政或司法救助,请求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给予赔偿。
4、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积极督促保险机构根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事故保险承保,事发后快速勘查、快速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和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核实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单位应当配合联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做好自身调查和事件隐患整改工作。
(应急工作流程图见附录)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办应当利用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向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提供抢险救援装备、队伍、交通、医疗卫生、物资、资金、专家数据和现场处置等信息。
2、县应急办会同各应急专项责任单位,提出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各应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项目的方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保障等基础数据库。
    3、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县应急办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即时报送。县电信局配合做好县各应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之间传输网络的协调。
4、县应急办负责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定期向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报告,提供咨询和建议。 www.dxs89.com
(二)通信保障
    1、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与现场指挥部之间应当建立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的总实时监控。
    2、县通信运营机构应当加强应急处置专用通信网、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可靠的应急保障措施。
3、县电信局负责协调县内各通信运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为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提供机动通信保障。必要时,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可依法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县应急办会同负有应急抢险救助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有效期限等。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储存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安全存放、方便调用的要求。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县应急办会同各部门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应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助、驻忻城预备役三营、武警忻城中队为强大支持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2、驻忻城预备役三营、武警忻城中队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人民武装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公安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消防、治安、反恐防暴特勤队和专业队伍;人防、卫生、环保部门负责组建训练防化、防疫特勤队和专业队伍;地震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建筑、自来水、燃气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环保部门负责组建训练环保监测和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卫生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医疗救护专业队伍;交通部门负责组建训练运输专业队伍;公路部门负责组织训练公路、道路、桥梁抢修专业队伍;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建训练通信保障专业队伍和通信抢修专业队伍;水利部门负责组建和训练防汛机动抢险、抗旱服务队伍;农业、林业、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救灾专业队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地质灾害应急救灾专业队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液化气体罐车交通事故、压力容器抢险专业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建训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救援专业队伍;大、中型企业根据政府要求和企业生产安全需要组建训练相应的专职特勤队伍和专业队伍;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专业队伍。一旦需要,确保各专业队伍能够迅速开赴现场开展救灾抢险工作。
    县团委、红十字会、社区、街道负责组建训练有关志愿者队伍。
    3、各应急专业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由负责组建部门每年年初向县应急委作出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县应急委报告备案。
    4、各应急专业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各类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五)交通保障
    1、县交通局负责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管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相关文章

tag: 公告通知,公告范文,通知格式,通知范文,策划方案 -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