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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巧记忆——企业所得税总结

02-10 20:45:03  浏览次数:979次  栏目:销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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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税率。虽然09年内外资已经统一了所得税率,但原先适用低税率的企业还是有过度期的优惠政策。

  2.收入分类。正确的区分那些属于营业(销售)收入、那些属于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其中只有营业(销售)收入才能做为招待费和广告费的扣除基数。其实也简单,所谓的营业(销售)收入就是会计上计入营业收入的项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怎么区分会计上是否计入营业收入呢?对不起,这是会计知识,我们现在是做税法总结。

  3.视同销售。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处理是不完全一致的,比较特别的是,企业发生的内部处置业务由于并没有从外部取得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不视同销售计税,外部移送不论是否取得收入均视同销售;而增值税无特殊规定外均认定为视同销售计税。

  4.正确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性资金,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的支出形成费用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免税收入重点把握国债利息(个人所得税还包括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5.税前扣除项目。重点掌握的有税金、损失、职工三费、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捐赠以及加计扣除项目和优惠政策允许扣除的其他项目。

  税金。主要包括六税一费(消、营、城建、关、资源、土增和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增值税(价外税不能扣除);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速记为“有车有房有地有花”)在管理费用中列示;契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辆购置税计入成本,按折旧年限分期扣除。

  损失。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增值税,但应扣除由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赔偿收入。当期作为损失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作为当期收入计税。

  职工三费。计税基础为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现在工资已经没有扣除限额,只要是据实发放的就都能作为费用扣除,因此只要记住三费的扣除限额就行了。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5%福利费14%,其中教育经费当期未能扣完的可以结转以后期间继续扣除。

  借款费用。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限,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考试必考内容,重点在于:1.是否能正确正确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取60%或0.5%两者中的较小者为扣除限额。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考试必考内容,重点在于:1.是否能正确正确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超过15%部分不得扣除,当年为能扣除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只有广告费和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公益捐赠。这个就厉害了,首先要先计算会计利润,然后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乘以12%即为扣除限额。关键在于会计利润的计算,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会计利润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经过调整过的会计利润,如果题中所给的会计利润在解答时有涉及到会计利润调整的均应考虑进去,如应分摊的租金费用一次计入了当期,新确认的收入以及相关税费等。

  其他。除上述事项,还有诸如加计扣除,优惠扣除等项目,这里提几个注意事项:①、会计上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税法不认所以不做税基;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会计上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税法折旧年限速记:电3汽4工具5,机械10年房20。3、优惠政策。要死记的东西,没什么好解释的。其中要注意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获利年度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税额所对应的优惠政策。总之企业所得税为每年考试重点,要花相对充足的时间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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